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天端--工程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59|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08新定额补充规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7-10 17:1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己收集的几个地区的08新定额补充规定

评分

参与人数 1天端币 +3 收起 理由
klxw + 3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楼主| 发表于 2008-7-10 17:19:59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能直接以附件的新式上传啊?郁闷。。。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新颁公路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时间:2008年1月8日 11时53分

湖北省交通厅文件

鄂交基[2007]60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
新颁公路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建设项目业主:
     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下统称新定额)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新定额规定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和间接费中规费费率标准,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为贯彻执行好新定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省公路建设工程采用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为42.98元/工日。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发放工人工资的依据。
二、        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费率标准为38%,计费基数为人工费。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三、        2008年1月1日后上报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一律执行新定额,2008年1月1日前已上报但未审批的项目原则上应执行新定额。
四、        投资估计算编制中,人工工日单价及有关费率取定暂不执行新定额。
五、        新定额施行后,省厅原发布的《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鄂交基[1999]254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定额施行过程中如有建议,请函告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邮编:430030)。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的通知
渝交委路〔2008〕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以下简称“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市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费单价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和测算,我市人工费单价按一类和二类地区分别采用不同标准。
(一)一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50.39元/工日。一类地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二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43.15元/工日。二类地区包括: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壁山县、荣昌县、黔江区、梁平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城口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三)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二、费率标准
(一)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二)其他费率标准,如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均按“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费率执行。根据重庆实际情况,经测算确需调整的,另行公布。
三、执行时间
(一)凡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批准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仍执行原部颁办法及定额和相关补充规定。
(二)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为“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过渡期,在该期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可采用原部颁办法及定额和相关补充规定,也可采用“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和本通知有关规定。
(三)从2008年7月1日起,我市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原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编制办法〉(部颁96)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渝交局〔1996〕1025号)同时废止。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执行过程中若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函告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南岸区南坪南兴路58号;邮政编码:400060)。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造价 管理 通知 
抄送:交通部公路司。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7-10 17:23:53 | 只看该作者

浙江,重庆,湖北等地08新定额补充规定

以附件形式上传比较方便一点。

浙江.rar

8.99 KB, 下载次数: 33

重庆市.rar

4.96 KB, 下载次数: 36

湖北省.rar

4.76 KB, 下载次数: 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7-18 20:11:09 | 只看该作者
xiexi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8-11 23:51:11 | 只看该作者
没得江苏的  也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8-1 09:10:40 | 只看该作者
没得江苏的  也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3-9 10:10:03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我用的,纯支持一下,楼主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3-18 17:22:4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楼主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4-21 09:49:5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特别声明:本站资料全部来自互联网和网站会员上传,若侵犯作者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管理员:〖快乐小屋〗 QQ:273469910 邮箱:273469910@qq.com

QQ|Archiver|手机版|【天端--工程在线】    

GMT+8, 2024-5-3 13:3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